飞来横祸

6月29号下午,由于是周五,饭堂不开饭,平时尽量晚下班的我,6点钟就下班了。

刚把车开出公司园区,第一个十字路口就出事了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摊上这样的事,明明前两天我还救过一只鸭子。

那是个十字路口,没有红绿灯。

那时候6点刚过,太阳西斜,日光刺眼,在我的行驶方向前方偏右,这直接导致了我被晃眼,因而过这个路口前看不见右方有来车。

由于根本不知道右边有车,因而通过十字路口的时候,我没有刹车,没有加速,只是按照一般的行驶速度前行。突然,只听见“砰”地一声,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,同时传来的还有玻璃碎裂的清脆,能感觉到自己的车被右侧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击。其实,我记得脑子里有那么一个念头一闪而过——“千万别翻车!”

这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很短,但感官异常清晰,但也只是一瞬而过,随后我便进入了无意识状态。

随后,坦诚地讲,脑子并没有一片空白,只是无意识而已,大约1秒钟后,我才恢复神智,感觉到车子在缓慢向前移动,于是踩了刹车,感觉了一下身体:咦,自己好像没什么事。

在车里冷静了一下后,挂空挡,拉了手刹,推门下车了,当时心里并没有觉得慌张。

下车后,我才知道撞我的是公交车,看它车头保险杠基本是半脱落状态,但车头没有严重变形,还好!这时候公交车上的人也陆续下车,见了我的车发出阵阵惊叹。其中听到最多的是:“哇,车被撞成这样,人居然没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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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这些,我当时的念头就是:妈的,下一辆车我还买马自达!

我下车后,其实也只是表面清醒,仍然在长呼长吸,此时发觉肋骨上隐隐作痛,摸了一下,肋骨没断,撩起衣服才见一道很浅的皮外伤,应该是撞击的那一刹那被安全带勒伤的。

随后通知了保险,也回答了交警的两个问题,你知道的,打电话报保险需要先要听一段广告,然后按提示选1还是选2几个步骤,才到人工客服,再提供一大堆信息,等挂掉保险的电话,已经是5、6分钟后了。

这时候才注意到公交车上有伤者,隔着公交车车窗看了一眼,伤者还能动,应该是没什么大碍。

随后勉强开着车去了交警支队,去隔壁医院看望伤者,垫付医药费,抽空回了交警那签了责任认定书——认定我全责。显然,在认定法律责任的时候,我没法说事故是由于太阳晃眼造成的,因而是我违规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。

因此,我在这次事故中,需要承担公交车的维修费,伤者的医药费,以及我那辆救了我一命的马自达的维修费。

事后处理

说实话,在过去的25年里,我是第一次遇上这么严重的事情,但相对于其他交通事故来说,我遭遇的倒还不算严重,毕竟没有人死亡,伤者也只有一位,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伤者已经出院了。

然而,在整个过程中,我接触到了前二十五年里未曾接触到的人情。

伤者是的情况是这样:碰撞发生的一瞬间,公交车上的人全都由于惯性向前倾,他死死抓着车上的拉环,结果:拉环断了。他向前跌在公交车上的某个位置,撞到左脸部位。

伤者35岁男性,退伍两年,无业,我到了医院后,帮他垫付检查费用,照了CT,CT结果显示:脑积水

然而医生觉得,脑积水跟外部撞击应该没有关系,但也只是“应该”,不能下断言,于是:嗯,住院观察。

于是我又垫付了住院费。

住院第三天,再一次去照了CT,和前两天的CT结果没有什么出入,即脑积水没有明显增大迹象,说明情况稳定。但是不是和这次车祸有关,依然无法判定。

于是又预约了几天后在另一家大医院的核磁共振,据说能出判断是否和外伤撞击有关。如果没有关系,那么我对伤者的法律义务就尽完了,如果有关系,那我还必须跟进后续的一系列治疗。

待续……

人情世故

简要情况如此,以上是客观描述,坦率地讲:其实我至始至终对那位伤者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歉意,我这两天稍稍有空的时候总会在反思:这种心态对不对?

第一:我不杀伯仁,伯仁却因我而死。我感觉不到歉意,是否意味着我其实相当无情。

第二:由于我负全责,因而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天内,我的大部分精力都在处理伤者的情况,在与伤者沟通的过程中,时不时会遭到冷言嘲讽,甚至恶言相向,然而我也是个牙尖嘴利的主,难以容忍时会回他一两句刁钻的话,直接导致他更怒发冲冠地辱骂,我意识到这对沟通和解决没有帮助后便忍着不再说话。

我会考虑着,是不是由于我被认定全责,所以心里不爽,因为没有产生歉意这种情绪。在这种事情上,是很容易当局者迷的,如果觉得我心态不对的,欢迎来开导我。

那些难听的话只是对我说的,对你们了解事情和吸取教训没有帮助,我在这就就不扩散负能量了。

复诉的权利

按照人生经验所得,当时是刚过六点,下班高峰期,在软件园区里,一辆正常运营的公交车超载的几乎是100%,另外,关于公交车当时是否超速,其实我保留着较大疑问,再者,伤者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拉环断裂,质量问题也可以成为据理力争的关键。然而,在事故发生后,我没有第一时间用手机摄像记录下公交车上有多少人,这已经失去了先机。

尽管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,我有三天向交警部门复核的权利,但考虑再三后,还是放弃了。无论如何,事故的主要责任都还是在我,复核的理想结果无非是公交车公司占两成,我占八成这种责任比例,反正都是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,我就懒得折腾了,总不能把对太阳的怨气撒在官司上。

不过,截至夜鹰发稿时为止,公交车方面还没有找过我谈论相关事宜,希望是他们放弃了吧,走他们的保险程序,作为一个不想再折腾的人,我不得不这样想。

关于我的车

关于我那辆巨安全的马自达,救了我一命的马自达,在交警支队门口停了两天后,才被我叫拖车拖去4S店(周末4S店的拖车不上班,是另外找的拖车公司),由于方向盘偏移,必须要进行拆解定损,截至夜鹰发稿时为止,具体的定损结果还没出来,但比较欣慰的消息是:这次撞击表面上看起来对车辆伤害很大,但并没有影响车辆的钢结构,这让我非常期待等车子修好之后继续保护我!

然而,由于今年没有买车损险,修自己车的费用只能自己承担了,是的,一笔不小的开销,但仍然在我的负担范围内,挺好的!

此外,科普一下:关于日本车一碰就瘪的流言,这其实大部分程度上是好事!物理上,发生撞击时,要发生能量转移,动能要么转化为内能,要么转化为动能,车门的剧烈变形说明了它尽可能地吸收了公交车携带的动能,从而能保护乘客安全,若是车子像坦克一样坚硬,动能只能通过车子和地面的摩擦力来释放,指不定要滑行多远,甚至有可能侧翻,乘客在过程受到的力量拉扯难以想象。

事实上,车祸发生几个小时后,我感觉到了自己颈部被轻微拉伤,应该是车子被撞击的那一瞬间的惯性拉扯导致的,但并不严重,我敲下这行字的时候,已经基本没事了。

总之,我爱死这台车了!车子并不是外壳越硬越好!

总结

我是立志要上封神榜的人!

说实话,这次差一点被封神!

事后除了抱怨自己倒霉外,多少还是有点庆幸,吃一堑长一智。我在鬼门关前只是摇摇望了一眼,但那份凶险相当刻骨铭心。转眼间,我也算是经历过风浪的人了,这次的事情,是我年纪轻轻的人生里遇到的一件大事,但这件事恰好没有大到超出我的能力范围,我基本能应对。倘若有人死亡或伤亡人数众多,又或者伤情非常严重,想必我免不了手足无措,自乱阵脚。

出事的原因是驾驶习惯不够谨慎,那么以后就谨慎点好了,车顶有遮光板,手边有副墨镜,我也可以仔细看看清楚再决定是否过那个十字路口,要避免这次事故有很多方法。

尽管在这次的事件里尝到了酸楚和屈辱,但我知道我不会受这些影响而性情大变,对待这个事物还是会和往常一样。